关于平乐乡人民政府乡长补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01 10:45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炎委干〔20105


关于平乐乡人民政府乡长补选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平乐乡于2010113召开了乡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产生了人民政府乡长。现将补选结果通知如下:

李峰同志当选为平乐乡人民政府乡长(挂职)。

 

 

中共炎陵县委

2010131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10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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