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李红艳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8 16:49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炎委干〔200953


 关于提名李红艳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政协党组:

县委决定,提名:

李红艳同志任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请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中共炎陵县委

      2009年11月19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091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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