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见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8 16:04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炎委干〔200949


 关于曾见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曾见欣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正科级干部,免去其县文化体育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江明晖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罗合发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水利水电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廖寿荣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张传石同志任县档案史志局主任科员;

周文涛同志任县供销联社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供销联社党委委员职务;

霍建兴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副科级干部,免去其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潘新良同志任县建设局副科级干部,免去其县房产管理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龚德安同志任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正科级干部;

免去曾桂生同志的县审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091119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091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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