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委干〔2009〕44号
关于提名免去廖寿荣同志职务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人民法院党组:
县委决定,提名免去:
廖寿荣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中共炎陵县委
2009年11月19日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09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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