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聘任胡朝晖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21 09:35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炎委干〔200940


 关于提名聘任胡朝晖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县委决定,提名聘任:

胡朝晖同志为县人民医院院长;

梁力晖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中共炎陵县委  

20091021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0910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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