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委干〔2009〕40号
关于提名聘任胡朝晖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县委决定,提名聘任:
胡朝晖同志为县人民医院院长;
梁力晖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中共炎陵县委
2009年10月21日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09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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