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委干〔2009〕37号
关于刘福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接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察局2009年6月26日函(株纪干函[2009]10号),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刘福贵同志任中共炎陵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局长。
免去:
朱自笔同志的中共炎陵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尹志红同志的中共炎陵县纪委常委职务;
邓爱志同志的中共炎陵县纪委常委、炎陵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09年9月27日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09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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