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委干〔2009〕36号
关于王书宪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和《公务员法》有关精神,县委同意县人民法院王书宪、公安局邹根龙、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孟自堂、水电局唐泉芳、水口镇罗松华同志2009年9月30日退休,退休工资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请做好思想工作并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中共炎陵县委 2009年9月20日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09年9月20日印发
关于王书宪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和《公务员法》有关精神,县委同意县人民法院王书宪、公安局邹根龙、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孟自堂、水电局唐泉芳、水口镇罗松华同志2009年9月30日退休,退休工资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请做好思想工作并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中共炎陵县委
2009年9月20日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09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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