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羽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3 11:23来源:炎陵县人民政府浏览次数:字体:[ ]

炎委干〔200929


关于李羽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李羽齐同志任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曾林华同志任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 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张太松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科级纪律检查员,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09716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097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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