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委干〔2009〕29号
关于李羽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李羽齐同志任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曾林华同志任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 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张太松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科级纪律检查员,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09年7月16日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09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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