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唐卫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委干〔2009〕26号
关于提名唐卫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党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委决定,提名:
唐卫红同志为霞阳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
叶敏亮同志为龙溪乡人民政府乡长候选人;
陈贻芳同志为三河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
盘建军同志为龙渣瑶族乡人民政府乡长候选人;
扶学勇同志为三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刘 勇同志为鹿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免去:
孟文军同志的霞阳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谭建良同志的三河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唐卫红同志的龙溪乡人民政府乡长职务;
盘红卫同志的龙渣瑶族乡人民政府乡长职务;
唐社根同志的霞阳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职务;
张庭建同志的水口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职务;
张友华同志的鹿原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职务;
戴辉胜同志的平乐乡人大主席团主席职务;
张谍斐同志的霞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凡金湘同志的水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汤 立同志的三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叶 杰同志的三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唐瑜云同志的鹿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以上职务的任免,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中共炎陵县委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