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黄建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委干〔2009〕21号
关于提名黄建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人民政府党组:
县委决定,提名:
黄建中同志任县卫生局局长;
陈黎明同志任县教育局局长;
刘福贵同志任县监察局局长;
彭林波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局局长;
钟日珍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盘晓文同志的县水利水电局局长职务;
张群明同志的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朱自笔同志的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郭生平同志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吴小红同志的县卫生局局长职务;
黄瑞清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任免职。
中共炎陵县委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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