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自笔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委干〔2009〕18号
关于朱自笔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朱自笔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唐社群同志任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610办主任职务;
黎建斌同志任县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接待工作办公室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罗光照同志任县委统战部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雷裕海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主任科员;
蒋三梅同志任政协炎陵县委员会机关主任科员;
黎晓宇同志任县工商业联合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工商业联合会会长职务;
刘中豪同志任县畜牧水产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畜牧水产局党总支副书记、委员职务;
朱春一同志任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谭学忠同志任县经营管理局正科级干部,免去其县经营管理局党支部书记职务;
唐社云同志任县统计局主任科员;
余佩贞同志任县委老干部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委老干部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职务;
吴小红同志任县卫生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杨秀材同志任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张社平同志任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林尚泰同志任县交警大队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刘晓酃同志任县财政局正科级干部;
李新发同志任县建设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建设局党组成员职务;
谭平生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主任科员;
肖陈林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科级干部;
韩曾成同志任县经营管理局正科级干部;
刘朝云同志任县委老干部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华同志任县农业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欧 客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正科级干部;
戴新民同志任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党组成员职务;
孟迁三同志任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教育局党委委员职务;
朱自芬同志任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戴爱珍同志任县统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统计局工会主席职务;
钟孟英同志任县信访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金树生同志任县市场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免去其县市场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
霍天喜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局副科级干部;
刘晓雨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局副科级干部,免去其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委员职务;
马社鸾同志任县供销联社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供销联社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
曾辉雄同志的县绿银集团党总支书记、林业局党委委员职务;
李剑源同志的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曾月华同志的县卫生局党委委员职务;
黄小平同志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委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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