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4号

发布时间:2020-06-10 15:37来源:县人大常委会浏览次数:字体:[ ]

县十七届人大

五次会议材料


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


第4号

  


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9日表决通过:

  彭佩春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唐 晔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段 宏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琳艳、孟 慧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

  万文华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兴林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谭县军、钟 钰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罗 乐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池才喜、唐艳丽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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