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4号
县十七届人大
五次会议材料
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
第4号
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9日表决通过:
彭佩春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唐 晔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段 宏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琳艳、孟 慧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
万文华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兴林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谭县军、钟 钰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罗 乐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池才喜、唐艳丽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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