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段小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9 17:06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炎政人〔2021〕3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段小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段小云同志任县教育局主任督学,免去其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宋艳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县炎陵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芳勤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明辉同志任县炎陵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黄丽群同志任县炎陵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清林同志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智斌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刘永平同志任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炎帝陵派出所所长职务;

  万亮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黄伟同志任县公安局霞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黎斌同志任县公安局炎帝陵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耀武同志任县公安局三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龙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喻晓明同志任县公安局神农谷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剑波同志任县公安局水口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钟平熊同志任县公安局沔渡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红男同志任县公安局龙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卫华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谭远强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沔渡派出所所长职务;

  戴瑜宏同志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婷同志任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罗顺林同志的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戴根花同志的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德麟同志的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文忠同志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余文辉同志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崔品亮同志的县公安局三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梁毅同志的县公安局神农谷派出所所长职务;

  雷鸣同志的县公安局水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谢立中同志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罗国华同志的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利平同志的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云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邝国军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盘建军同志的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潘廷勋同志的县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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