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兴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4 08:55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炎政人〔2021〕8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兴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兴林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笑鲁同志任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南同志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盘志鹏同志任县桃源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菲同志任县青石冈国有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石刘辉同志任县大院农场(国有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李佳君同志任县大院农场(国有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丽晴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蔡敏同志的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建英同志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王伟洪同志的县青石冈国有林场副场长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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