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兴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政人〔2021〕8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兴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兴林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笑鲁同志任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南同志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盘志鹏同志任县桃源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菲同志任县青石冈国有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石刘辉同志任县大院农场(国有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李佳君同志任县大院农场(国有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丽晴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蔡敏同志的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建英同志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王伟洪同志的县青石冈国有林场副场长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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