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凌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政人〔2022〕5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凌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凌 礼同志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罗志勇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罗小强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大队长;
谢红男同志任县公安局炎帝陵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龙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 磊同志任县公安局垄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英培同志任县公安局红星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雷 鸣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免去:
陈清林同志的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张朝安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彭卫华同志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 政同志的县公安局红星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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