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曾晶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 16:31来源:县人民政府浏览次数:字体:[ ]

炎政人〔2022〕8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曾晶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曾晶睿同志任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邝娜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兰格萍同志任县农机事务中心主任;

  刘    莎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云贵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兼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免去其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古振全同志任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威灵同志任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曾寿仁同志任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云坚同志任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合作局局长,免去其县九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科科长职务;

  肖艳峰同志任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方成同志任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局长,免去其县九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职务;

  赵    恺同志任龙酃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九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招商产业科科长职务。

  免去:

  魏    敏同志的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兼督查室主任职务;

  葛    炎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彭聪林同志的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刘洪波同志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黄明辉同志的县九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泽民同志的县九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丁俊龙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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