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曾晶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政人〔2022〕8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曾晶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曾晶睿同志任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邝娜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兰格萍同志任县农机事务中心主任;
刘 莎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云贵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兼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免去其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古振全同志任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威灵同志任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曾寿仁同志任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云坚同志任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合作局局长,免去其县九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科科长职务;
肖艳峰同志任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方成同志任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局长,免去其县九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职务;
赵 恺同志任龙酃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九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招商产业科科长职务。
免去:
魏 敏同志的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兼督查室主任职务;
葛 炎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彭聪林同志的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刘洪波同志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黄明辉同志的县九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泽民同志的县九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丁俊龙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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