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公告炎常发〔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01-11 09:18来源:县人大常委会浏览次数:字体:[ ]

炎常发〔2023〕1号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公   告


  2023年1月6日,炎陵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水利、县电网供电专项工作报告,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本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5人,发出测评票25张、收回测评票25张,有效票25张。现将测评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责任单位

满意票

基本满意票

满意

1

炎陵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工作

县司法局

25

0

0

2

炎陵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

24

1

0

3

炎陵县人民政府水利工作

县水利局

20

5

0

4

炎陵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

5

0

5

炎陵县人民政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19

6

0

6

炎陵县电网供电工作

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炎陵县供电分公司

18

7

0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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