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公告炎常发〔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01-11 09:26来源:县人大常委会浏览次数:字体:[ ]

炎常发〔2023〕2号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公   告


  2023年1月6日,炎陵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法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接受履职评议的“两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本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5人,发出测评票25张、收回测评票25张,有效票25张。现将测评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单位

接受履职评议的“两官”姓名 

满意票

基本满意票

不满意票

1

县人民法院

史建平

25

0

0

2

县人民法院

  

25

0

0

3

县人民法院

周学华

25

0

0

4

县人民法院

孟平山

25

0

0

5

县人民法院

王飞虎

25

0

0

6

县人民检察院

   

25

0

0

7

县人民检察院

刘方弘

25

0

0

8

县人民检察院

25

0

0

9

县人民检察院

李小波

25

0

0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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