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雷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政人〔2023〕2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雷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雷晶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段小云同志任县教育局总督学,免去其县教育局主任督学职务;
尹铭哲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邓昊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何娟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张兴林同志的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杨立同志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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