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
三次会议材料
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公 告
第4号
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表决通过:
杨丽晴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丽明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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