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第4号)

发布时间:2023-02-10 10:22来源:县人大常委会浏览次数:字体:[ ]

县十八届人大

三次会议材料


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公  告


第4号


  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表决通过:

  杨丽晴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丽明同志为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2月9日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