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晓斌等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09:33来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浏览次数:字体:[ ]

炎常人发〔2024〕5号


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晓斌等免职的通知


  2024年3月19日,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晓斌的炎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谷兢兢的炎陵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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