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周学华等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09:39来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浏览次数:字体:[ ]

炎常人发〔2024〕7号


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周学华等任免的通知


  2024年3月19日,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学华为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廖   勇的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新平的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费勇光的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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