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唐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11:57来源:县人民政府浏览次数:字体:[ ]

炎政人〔2024〕1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唐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唐   鹏同志任县交通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何   斌同志任县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神农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海英同志任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凌   勇同志任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莹莉同志任县红军标语博物馆馆长。

  免去:

  唐根武同志的县交通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   婷同志的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邹盛华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荆晓琴同志的县红军标语博物馆馆长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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