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段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政人〔2024〕2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段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段骁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兼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延平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永亮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免去刘锋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刘洪文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刘欣昕同志任县基层教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何平生同志的县基层教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段怡平同志任县炎陵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秀丽同志的县慈善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勇辉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廖艳红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李沁霖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林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专职副局长兼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华军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免去其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周彦同志任县青石冈国有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叶俊同志任县大院农场(国有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赵彦凯同志的县大院农场(国有林场)场长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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