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海波等任职的通知
炎常人发〔2024〕14号
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海波等任职的通知
2024年7月8日,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
张海波(林业局)、何双燕、郭会建、张宜帆、李美玲、曹晓艳、曾轶、罗云霞、赵恺、郭路军、王胜任、陈晓敏、蔡枚、吴家平、张文亚、王国华、李学峰、李金蓉、张石林、刘辉英、彭欢、张雄、向谭欣、张新华、廖清华、谭燕哥、林艳英、杨海英、张霞妹、黄欢、霍科华、段爱群、张海波(霞阳镇)、段爱玲、张红梅、潘琼、万瑜、黄建平、段迎春、曾晓辉、李雪林、苏晨光、陈长贵、段圣华、谭福临、龙招海、段钢、朱品华、古符勇、刘生林、盘建军等51名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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