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政人〔2024〕3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芳松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李芳松同志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人亮同志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免去邓利酃同志的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晓辉同志的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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