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李芳松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1 10:39来源:县人民政府浏览次数:字体:[ ]

炎政人〔2024〕3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芳松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李芳松同志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人亮同志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免去邓利酃同志的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晓辉同志的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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