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常人发〔2024〕15号
炎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罗晓亮等辞职的决定
2024年10月22日,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
罗晓亮辞去炎陵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李平勇辞去炎陵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报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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