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魏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政人〔2025〕1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魏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魏敏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雷晶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朱治国同志任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交通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盘安同志任县慈善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瑜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段志强同志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戴瑜宏同志的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奕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王永艳同志任县霞阳自然资源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乐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黄新春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唐善科同志任县交通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邱电新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谭文武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周丹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群英同志的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张云坚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黄林波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谭冬平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朱辉云同志任县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志学同志的县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所所长职务;
李新煜同志任县普查中心主任,免去其县霞阳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免去肖海霞同志的县普查中心主任职务;
谢朝晖同志任县神农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县神农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免去谢琳末同志的县神农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罗春蓉同志任县神农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县神农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李盛春同志的县神农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唐彩平同志的县神农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代表职务;
唐剑同志任县龙酃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邝旭华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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