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郭慧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政人〔2025〕2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郭慧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郭慧君同志任县财政事务中心主任;
何劲松同志任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祥志同志任县水口自然资源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谭剑同志的县水口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张海南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意全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免去尹铭哲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项声羽同志的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文国华同志任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合作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谭立曲同志的县炎帝陵管理局文物保护科科长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