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朱朝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0-15 17:12炎政人〔2025〕4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朱朝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朱朝辉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曾辉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姚伟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吨粮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志钢同志任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免去其龙酃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唐日静同志的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王一惠同志任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叶子程同志的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谢丹同志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唐云清同志的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英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半年);
钟勇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科昆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廖艳红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李卫国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杨红喜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邓培林同志的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张文亚同志任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艳峰同志的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职务;
罗辉华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免去其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谦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刘凯同志任龙酃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欧阳帆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