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1-2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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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炎陵县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和透明度,2021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124条信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水质报告、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情况等内容,按要求进行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局办公室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具体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加大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股室填录工作人员初审、股室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审定的制度,将一事一审、先审后发、登记备案等要求逐一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督导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
  2022年,将继续做好以下方面工作:1.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对各类环境信息进行梳理和细化,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限,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各类环境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安全地公开。2.推进环境保护重点信息公开。一是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对照环境及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准确、有效公开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二是污染投诉回复信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时间,规范做好公开答复工作。3.做好信息公开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组织参加不同层次的培训,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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