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1-28 10:0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园区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政务公开公开常态化”。根据工作实际,突出公开重点,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更新、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领导分工、政策法规、各类决策、人事信息以及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情况,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提高网络政务信息公开水平,2021年共公开部门工作信息49余篇。
2.认真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园区网上公布的信息,对园区管委会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人事信息等情况,炎陵政务网发布等方式进行了依法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21年对群众咨询和来电咨询耐心细致解答并发放相关文件、宣传资料,努力使每一位群众都能得到满意答复。通过在大厅内设立公示栏和阳光台的形式,确保各事项透明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园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即使;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园区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既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提高群众知晓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