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1-28 15:17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炎陵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编制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及费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邮编:412500,电话:0731-26232433)。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的议事日程,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基层单位、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和管理局政务信息网上登录工作,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有:单位职能、简介、联系方式、内设机构职责和联系电话,领导分工,服务承诺,工作制度,管理制度,重要文件,重点工作,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事条件、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窗口办件结果,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结果,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干部职工考勤考核结果,任职文件,投诉举报电话。根据县府办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在2021年度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公开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工程管理、公用事业管理等办事指南。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5.73859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一是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四是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高计算机网络运用水平,积极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