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炎陵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1-29 18: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确保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并明确由县局指挥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编辑发布工作,由县局督察大队负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评,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力推进,注重信息质量。
保证政务信息全面、真实公开是衡量政务公开实际成效的重要方面。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县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高全局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为打造透明政府、促进作风建设、联系和服务群众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县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同时结合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完善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对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严把公开内容、项目和时效关,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等现象,有效提升公安机关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
(三)创新载体,完善信息公开平台。
县公安局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始终坚持将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县政府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微信平台、微博等形式,关注民意民生,收集意见建议,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392 | ||
行政强制 | 1606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76.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部分信息质量不高,有些报送的信息有语言使用不规范、语言逻辑混乱等现象;二是报送信息不及时,信息报送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将信息随时上报的敏锐性;三是服务群众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县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把政务信息工作同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分清各部门各警种的工作职责,确保该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增强舆情观念,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警务”;三是畅通群众诉求通道,积极收集社情民意,为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炎陵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