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1-22 14: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炎陵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编制炎陵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nyanl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炎陵县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炎陵县坎坪路8号,邮编:412500,电话:0731-26222258)。
一、概述
(一)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和制度建设。
成立了炎陵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财政局重要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具体抓。认真贯彻执行《炎陵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炎陵县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炎陵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各项制度。
(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
一是按县政府要求编制并上报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一块大型电子显示屏和形象岗,在每层楼的楼梯口设立了办公室分布示意图,公布领导分工、办公场所分布、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在县政务门户网内建立了子网站,重要财政政策及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及时在炎陵政府门户网公布。
(三)在财政局办公室及相关业务股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准备了《办事指南》和重要政府信息的纸质文件,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四)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编制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流于形式。
(五)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满足公众最大需求,一是对公众要求迫切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发展计划(如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予以及时公开;二是将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各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重点公开;三是把方便群众办事的部门职能职责、领导分工予以全面公开。
(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工作。由各业务股室督促分管的预算单位按时公布了单位的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有:单位职能、简介、联系方式、内设机构职责和联系电话,领导分工,服务承诺,办事指南,重要文件,重点工作安排,领导重要讲话,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事条件、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窗口办件结果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在炎陵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nyanling.gov.cn/)设立炎陵财政局子网站,公众可网上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各种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
2.公共查阅点。炎陵县财政局办公室及相关业务股室有政府信息查阅点,可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3、单位的电子显示屏、阳光台、形象岗、公开栏、会议、文件、办事指南等都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同形式。
炎陵县财政局政府信息查阅公开点设置情况 | |||
序号 | 地 点 | 查询内容 | 备 注 |
1 | 县政务网财政子网 | 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24小时服务 |
2 | 财政局一楼大厅 | 办公室分布、领导分工、收费标准等 | 显示屏1块,阳光台2个 |
3 | 财政局办公室307 | 接待来信来访及当面咨询 | 电话26222258 |
4 | 财政局各业务股室 | 可咨询相关业务政策 | 工作日随时接待 |
5 | 政务中心财政窗口 | 可咨询财政相关业务 | 工作日随时接待 |
6 | 农商行各营业点 | 可查询涉农补贴及相关政策 | 全县共24个点 |
7 | 各乡镇财政所 | 可查询财政政策及涉农补贴发放情况 | 全县共10个点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情况
2019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公开的载体和内容有所增加,公开的范围继续扩大,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更新和充实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范围,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