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鹿原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炎陵县鹿原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1-22 16:31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鹿原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炎陵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规定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9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监督”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2019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领导,健全体系。 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劳保站、城建办、扶贫工作站、综治办、国土所等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并以镇党政办为主管窗口,镇政务中心协调督促。为了确保工作质量,我镇多次召开有关会议,会上领导多次强调政府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村都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镇、村齐抓共管,为政务共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2.突出重点,拓宽内容。一是围绕政策和决策抓公开。首先是对上级政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二是围绕村务抓公开。重点狠抓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土地征用补偿公开,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公开,村干部责任目标及工资报酬情况公开,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标准公开。

  3.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一是建立健全了《鹿原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鹿原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鹿原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鹿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鹿原镇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二是加强了人大、纪委、群众监督机制。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和事项进行检查和评议。镇纪监对政府重大基建工程项目、镇财政收支情况和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各村镇人大代表作为政务公开监督员,赋予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坚持需求导向,运用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向线上线下一体化供给发展。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主动及时公开政府规章制度、单位简介、领导分工、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发展规划、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全年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5条。

  2.加大民生改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动态化调整机制,对帮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等救助政策。

  3.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针对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事件,及时、准确地开展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全年未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务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全年接受咨询3600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900多次,现场接待人数2700余人次。

  (五)政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2.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坚持需求导向,运用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向线上线下一体化供给发展。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主动及时公开政府规章制度、单位简介、领导分工、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发展规划、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全年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5条。

2.加大民生改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动态化调整机制,对帮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等救助政策。  

3.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针对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事件,及时、准确地开展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全年未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务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全年接受咨询3600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900多次,现场接待人数2700余人次。

(五)政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01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2.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声明:如需转载炎陵政府门户网文章,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同意,否则禁止转载。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