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炎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1-22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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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政府办部署,我社健全了供销社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办公室是我社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认真学习落实县政府办[2009]48、49号文件精神,对我社信息公开工作合理安排,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3、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现代化办公,购买了计算机,配置上网U盘,建立了政务公开反馈制度、政务公开备案制度,由社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2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7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虽然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方面有所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及时性、全面性、便民性等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加强。

  2、改进措施: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的学习,认真把握文件精神,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强化县供销社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执行力。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加强信息的发布和更新,逐步提高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炎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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