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22-01955
发文日期:2022-05-07
成文日期:2022-05-07
文号:炎发改发〔2022〕17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下达炎陵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5-07 16:27炎发改发〔2022〕17号
关于转发下达炎陵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垄溪乡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湖南省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2〕301号)和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株洲市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株发改发〔2022〕4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发下达(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计划及实施范围
此次计划安排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实施范围为垄溪乡人民政府。受益对象为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
要严格按照《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管所等主体建筑物,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苗木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不得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费用支出。
三、加强管理
1.计划下达后,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2.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我局报告。
3.要认真组织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本批项目投资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3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资金支付情况等数据及时报送至我局。我局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15%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业就业增收。
六、其它要求
要进一步坚守以工代赈政策初心,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建设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原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群众和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防止致贫返贫。与此同时,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复制推广2020年以来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村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
附件:
1.炎陵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2.炎陵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6日
附件1
炎陵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重要性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开工年份 | 拟竣工年份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本次安排 | 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情况 |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情况 | 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 | ||
总人数(人) | 其中:预计吸纳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务工人数 | 总金额(万元) | 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群众务工人数 | |||||||||||||
1 | 炎陵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垄西乡茶垄黄桃产业园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工程) | 改扩建 | 1、中塅组至杨桥组新建道路,全长2.953km,路面宽3.5m;2、黄沙组至石井组生产道路硬化改造,全长1.4km,路面宽3.5m;3、下洞组至黄沙组生产道路硬化改造,全长1.254km,路面宽3.5m;4、黄桃产业园内生产步道硬化改造,总长1km,路面宽2.0m;5、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25人/次。 | 2022 | 2023 | 合计 | 700.69 | 500 | 90 | 45 | 116 | 54 | 炎陵县垄溪乡人民政府 | 郭远宁 | 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段海波 |
附件2
炎陵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
申报地方或单位 | 炎陵县发改局 | ||||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500 | ||||
总体 | 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15%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 ||||
绩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 | ≥15% |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 ≥90% | |||
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 ≤7个工作日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 | 100%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95% |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95%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5% | |||
监督检查指标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