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23-02358
发文日期:2023-06-11
成文日期:2023-06-11
文号:炎农联〔2023〕4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炎陵县2023年实施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遴选公告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6-11 10:21炎农联〔2023〕4号
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炎陵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炎陵县2023年实施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遴选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3〕52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推动本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特面向社会遴选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资金安排、支持内容
(一)遴选原则
1.推动有效衔接。实施“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油茶等产业提升行动,突出特色和全产业链开发,推动“一特两辅”产业、中药材产业良种化、绿色化、优质化、加工化、品牌化,产业链现代化,促进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持续发展壮大。
2.强化直接帮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新识别出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坚持开发式帮扶,通过提供种子种苗、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等直接帮扶措施,帮助其自主发展“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中药材产业。
3.加强主体培育。确保扶持政策与带动原贫困人口脱贫效果挂钩,与产业发展带动能力挂钩,加大对脱贫攻坚期内为产业扶贫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下简称“带动主体”)的扶持力度,推动带动主体更好发挥带动作用。
4.坚持市场带动。依托带动主体加快建设“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油茶等产业田头市场、仓储保鲜、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等设施,打造“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中药材产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等与脱贫地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
5.坚持科技引领。支持带动主体与“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油茶等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开展产学研结合,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组织带动主体采取边就业边学习等形式,培养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二)项目资金安排
按照湘农联〔2023〕52号文件对资金安排的相关要求,按照100万元/家的标准遴选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规模经营主体)1家实施项目,按照20万元/家的标准遴选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4家实施项目,由龙头企业(规模经营主体)实施的项目,财政投入资金的50%由龙头企业(规模经营主体)选择1个生产基地所在村作为该村的股本金入股企业或委托企业管理,过渡期内按不低于8%的年利率进行保底收益。
(三)项目支持建设内容
1.重点支持油茶等农林作物品种改良、品种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及新技术、新工艺引进和研发;
2.支持生产基地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建设;
3.支持农(林)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物流设施设备建设;
4.支持互联网产销对接平台和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含客运场站服务区)建设;
5.支持农产品企业品牌培育和宣传、“两品一标”认证。
不得用于土地、非生产性汽车、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非生产性设施支出和补助项目前期、人员培训等非生产性管理费用支出。
二、项目确定
(一)遴选条件
实施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以下简称“省重点项目”)的带动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特色产业鲜明。省重点项目只支持本县“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油茶等产业。
2.带贫成效突出。企业在脱贫攻坚期内曾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小额信贷、就业帮扶(按脱贫攻坚期内发放脱贫人口总工资折算,每3万元工资折算成带动1个脱贫人口)等模式与当地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截至2020年底帮扶脱贫人口数达到1000人以上(含1000人)或达到本县市区脱贫人口数的20%以上(含20%);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人口数(计算方式同企业)150人以上(含150人),或达到本县市区脱贫人口数的5%以上(含5%)。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帮扶脱贫人口数均达不到1000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均达不到150人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县市区可以按照帮扶脱贫人口数量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按序选择帮扶脱贫人口数量较多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3.承担帮扶义务。承担省重点项目的龙头企业(规模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应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等直接帮扶措施,帮扶新识别出来的有劳动能力、有本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自主发展生产,特别是高质量庭院经济,或通过务工就业等举措帮助他们融入产业体系,促进他们持续增收。
4.行业地位领先。龙头企业(规模经营主体)在县域内“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油茶等产业中应是领军企业,在扶贫农产品保底回收、培训高素质农民、农产品加工、新产品开发、品牌打造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农民合作社应是县域内示范性合作社,在品种改良和生产基地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生产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5.具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带贫协议的情况;脱贫攻坚期间,在产业扶贫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6.不予重复支持。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过财政一次性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不予重复支持。
(二)遴选程序
1.带动主体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根据下达的资金规模,组织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龙头企业(规模经营主体)和农民合作社进行申报,由申报主体编制《湖南省2023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3)和提交相关的申报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发现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县级评审确定。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主体的带贫人数、履行帮扶义务情况、行业地位、产业发展潜力、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判,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填写《湖南省2023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核查意见表》和《湖南省2023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审查意见表》,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和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6月28日前将确定的项目联合行文将项目主体申报资料和联合评审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3.递补原则。在正式项目之外,按正式项目和储备项目1:1的比例,按相同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储备项目,如正式项目未通过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乡村振兴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的申报主体合规性、资金使用方案合理性审查,取消其项目实施资格,按原有程序从储备项目中替补,经备案审查通过后予以实施。
三、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带动主体请于2022年6月20日下午下班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县农业农村局局产业管理股(308)咨询及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其他事项
本次省重点项目遴选工作未说明事项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3〕52号)文件精神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科平
电话:15673324559
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炎陵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