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23-02798
发文日期:2023-07-10
成文日期:2023-07-10
文号:炎应急发〔2013〕6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新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1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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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应急发〔2013〕6号
炎陵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新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消防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印发<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湘公发〔2013〕21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炎陵县湘炎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凡不认真履行有关职责,致使造成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炎陵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