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25-01857 发文日期:2025-04-25 成文日期:2025-04-25
文号:无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县水利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和《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事违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4-25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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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水利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和《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事违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站、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我局沿用《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湖南省水事违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炎陵县水利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1: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湘水发〔2024〕11号)

2: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事违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通知(湘水函〔2024〕6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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