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大院农(林)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炎陵县大院农(林)场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1-1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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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向社会公开炎陵县大院农(林)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场为县属正科级二类事业单位,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公开情况,但我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多种途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场务信息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场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内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场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我场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日程,安排专人管理维护,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不断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在人口密集区设置信息固定公开栏张贴公告,为群众了解信息、监督工作提供了极大方便;二是通过报刊、电视、新炎陵APP、QQ群、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重点项目、政策法规、党务政务、机构职能、办事流程、公告公示、气象信息等信息,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并为辖区内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我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发布质量。研判分析政府信息公开风险点,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强化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公开信息渠道、形式单一,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

  2.公开信息不够实用,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 

  3.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需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实现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公开效果,努力向“标准规范”提升。

  (二)改进情况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

  2.提升信息公开深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3.增强信息公开厚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场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炎陵县大院农场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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