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5日在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永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省、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全县发展改革稳定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有序发展。
一、适应新常态新任务,服务大局工作有力推进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维护稳定新任务,积极开展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主题活动,全力参与全县"三打八创"大行动,对"三打"案件以及其它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案件40件51人,依法提起公诉70件87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以及"黄、赌、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8件23人;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犯罪案件6件8人;严厉打击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侵财性犯罪(盗窃、诈骗、抢夺)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25件34人;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8件10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虽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1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6人;开展社区矫正专题检察活动6次,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始终将"调解、化解、和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适用刑事和解案件8件8人,实现案结事了;接待处理群众来访35人次,化解各类矛盾18起,保持了连续20年涉检零上访零投诉记录。一年来,我院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全县大局稳定,为推进平安炎陵建设、确保我县连续10年获评"省综治先进县",连续11年保持省平安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把握新形势新变化,反腐倡廉工作稳步推进
面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变化,我们坚持依法反腐,用法防腐。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在省市院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组织精干力量先后参与查办衡阳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欧某某受贿案、张家界市政协原副主席高某某受贿系列案、市经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滥用职权系列案、张家界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程某某利用影响力受贿系列案等,运用侦查一体化办案,共为主立案侦办6件6人(其中利用影响力受贿案1件1人、行贿案2件2人、滥用职权案3件3人),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3件3人,出色地完成了省市院交办的任务。同时,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6人(其中挪用公款案1件1人、滥用职权案1件1人、玩忽职守案1件3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1件1人)。全年共侦查终结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其中积案5件5人,重大案件3件3人,特大案件1件1人,科级干部2人),已提起公诉6件6人。积极开展以"侦防一体化"机制为重点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建设,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项调查3次、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9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0余次、法律宣传200余次。
三、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
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强化"监督是职责,不监督是失职"的理念,突出重点,找准切入点,着力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年共立案监督3件3人(其中监督立案的唐某某盗窃、诈骗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对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件2人,因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3件3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5人;提请刑事抗诉案件2件2人,均获二审改判(其中卢某某贩卖毒品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我院认为量刑畸轻依法提请抗诉,经二审审理后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办理民事监督案2件,督促行政履职案2件;纠正违法38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7份。集中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倒查执法案件27件,立案查办滥伐林木案1件1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1件1人,提出检察建议3件。
四、回应新期盼新要求,公正文明司法有序推进
根据高检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始终以高度的自觉和严苛的要求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按照见事、见人、见原因、见整改措施、见整改结果、见责任追究、见经验总结和制度完善的"七见"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多渠道、全方位、高强度逐一查摆司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围绕问题抓整改落实、围绕问题抓倒查问责,围绕问题抓经验总结,围绕问题抓制度完善,围绕问题抓司法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检察人员"公正、文明、理性、平和"的司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确立,司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年所办案件的立案准确率、批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和法定期限结案率均为100%,执法状况考评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居前列。
2015年5月开始,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院积极开展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等为主题的"公正司法炎陵行"活动,重点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按照公开内容求全、公开范围求广、公开方式求活、公开效果求好的基本要求,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搭建检务信息发布平台、案件信息查询平台以及健全代表委员联络制度、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听庭评议和开展"检察开放日"等系列活动,积极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检察机关的执法信息、执法过程、执法依据、执法结果、法律文书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召开联席会议3次,组织听庭评议2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公开程序性信息案件219件,法律文书83篇,辩护与代理预约登记16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1条)。去年10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我院检务公开工作的专题报告,对我院检务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增强科学性有效性,检察改革工作稳妥推进
2015年8月,省人民检察院将我院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以内设机构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改革试点十五个基层院之一。在县委和省、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党组经过五个多月的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相对完善、慎重稳妥的内设机构整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等一系列改革方案,对本次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要求、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司法责任和内部监督制约、职业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比较科学明确的规定,改革方案在进一步完善和报批当中。这些改革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将对我院进一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促进司法公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有效行使,起到很好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六、坚持守纪律讲规矩,检察队伍建设乘势推进
我院检察队伍建设的成就得到了高检院和省、市、县各级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传统教育、道德修养教育、多种形式的谈心谈话(会前谈话、日常谈话、警示谈话、家庭谈话、诫勉谈话)、正风肃纪行动和廉政文化建设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抵御力;持续采取素能培养、实务培训、实战练兵、业务技能比武以及督办检查等措施,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执行力;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忠诚度;积极参与"四联四促"、"政法进万家"、"检力下基层"以及"一进二访"、"扶贫攻坚"等活动,拓展服务渠道,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美誉度。在全省民调中,我院的检察队伍形象和公众满意度继续在全市检察系统中排名第一,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中继续稳居先进行列。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体干警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求实创新,检察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7个集体,27名个人受到省、市、县的表彰,成功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特别是干警在办理"衡阳破坏选举系列案"中表现突出,被省政府记三等功1人,省检察院记二等功、三等功各1人、嘉奖2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查办本地区职务犯罪和法律监督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新要求,特别是群众工作能力依然不强;三是检察改革推进不快,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基础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今年工作中认真想办法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新炎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理念,着力服务全县发展稳定大局
服务经济发展。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始终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项目建设、制假售假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类犯罪,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公平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稳定。深入推进"三打八创"大行动,依法严惩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侵财性犯罪、电信网络犯罪,大力化解社会各类矛盾,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推进平安炎陵建设。服务民生改善。在检察执法办案活动中,努力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带着责任伸张正义、带着忠诚维护民利、带着感情排解民忧,带着良知坚守法律底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民生改善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二、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加强改进司法办案工作
突出司法办案重点。重点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重点查办扶贫开发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基层腐败案件,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推动预防工作向办案过程前移。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真正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检察人员的职业习惯和自觉。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更加注重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强化司法办案监督。进一步强化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司法活动的监督,继续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进一步强化对自身执法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坚强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
三、主动响应深化改革新要求,着力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作为改革试点院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改革。整合内设机构。鉴于目前我院内设机构过多、案多人少、忙闲不均、职能重叠交叉等矛盾,为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优化职能配置,拟将现有的16个内设机构整合成5至6个,并对其职能进行重新调整,建立更加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并建立三类人员相关的选任、管理、考核、奖惩、职业保障等系列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明确检察办案组织形式、明确司法办案权限、明确内部监督制约、明确司法责任追究,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公诉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证据制度,建立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
四、主动顺应从严治检新常态,着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持之以恒强化"三大教育"。强化忠诚教育,确保检察人员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强化宗旨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自觉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强化廉政教育,始终把艰苦奋斗作为传家宝,永葆清廉本色。坚持不懈提升"三大能力"。采取多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开展检察业务大培训、检察岗位大练兵、检察技能大比武,不断提升检察业务能力;积极参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继续深化"政法进万家"、"检力下基层"等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坚定不移常抓"三大建设"。常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检察队伍建设的第一位,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常抓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检察干警自觉坚守法治精神,自觉坚守职业良知;常抓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6年,我们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忠诚履职,真抓实干,为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新炎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