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2日在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 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新时代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有23个集体和个人受到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表彰奖励,蝉联全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聚焦固本培基,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培根铸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履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强化意识形态管理,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加强党建引领,大兴调查研究,结合“走找想促”活动,推动解决问题34件;结合“在职党员进小区”开展法律咨询宣传等志愿活动,以党建引领志愿服务,以志愿服务提质创文工作,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教育培训、队伍管理深度融合。
以作风建设润心树廉。以“作风建设年”、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行动、“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公职人员违规高息放贷获利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酒后驾车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系列活动,全年无干警违纪违法受处分,持续保持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围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三个规定”的落实,让“逢问必录”成为自觉,全年共记录填报198件。旗帜鲜明支持监督执纪,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管理,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以队伍建设固本培优。常态化开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的政治轮训,教育引导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干警赴李六如故居开展主题党日,赴湖南大学开展素能培训班等活动,开展演讲比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培养“能说、会写、善干”的复合型人才。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开展流程监控49次,评查各类案件179件,推动工作查漏补缺、办案质效进一步优化。3名年轻干警成长为部门正、副职,通过遴选确定2名90后干警为员额检察官候选人,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个部门被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
二、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服务现代化新炎陵建设
建设平安炎陵主动作为。严格规范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0件117人、审查起诉案件202件286人。其中,从严惩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起诉11件11人,集中打击“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批捕起诉57人,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起诉72人,有力保障了社会安全稳定。强化政治安全意识,持续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密切配合上级政法机关开展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维护炎陵和谐稳定社会秩序。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不批准逮捕32人,占比27.59%,不起诉109人,占比38.93%,增进社会和谐。积极参与县委政法委“双进双促”活动,深入开展反诈防骗、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法律宣传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为依法治县、全民守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善作善为。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做到安商“亲”而有度,护商“清”而有为。严厉惩处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起诉11人,如依法办理株洲市某公司高管李某以职务之便侵吞公司巨额资金2000余万元特大案,目前案件已获一审判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涉企轻微刑事犯罪不起诉10人。如办理的赖某、罗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立即补发拖欠的28名农民工工资25万元并取得谅解,我院依法对赖某、罗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纵深推进“一企一警 护航发展”活动,全体干警走访企业150余人次,倾听了解企业诉求,做好法律咨询、问题协调等工作。
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有为。深化“河(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营造部门联动、多元共治的生态保护格局,全年办理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破坏自然保护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案件12件23人。构建惩治犯罪、综合治理、公益联动、生态修复“四位一体”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如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投放外来物种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养护本地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水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综合保护优势,检法两长同庭履职,依法办理全市首例涉国家森林公园的破坏自然保护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30余人观摩庭审,在严厉打击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同时,全力推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
三、坚持为民初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美好期待
将心比心回应群众诉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采用领导包案办理等方式,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保持了连续27年涉检零非法上访零投诉记录。如办理的陈某发信访积案,市县两级检察长联合接访,用心用情回应、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信访人对检察机关的解决途径表示认可,当场同意息诉罢访。扎实推进案件审查听证制度,全年对52件案件开展听证审查,以公开公正赢公信。认真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隐患、管理漏洞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3份,促进相关单位抓源治本、防患未然。如办理的李某某与某银行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有效落实打击虚假诉讼的“五号检察建议”,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尽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小案不小办”,以“如我在诉”办好每一起案件。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办理司法救助7件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9000元。其中,结合“关注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检·爱计划”等活动,向2名未成年人(其中1名为残疾未成年人)、2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18000元,为困难妇女儿童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实实在在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聚焦乡村振兴回应群众关切,联点帮扶鹿原镇玉江村、东风村,拨付帮扶资金10余万元,为村内水利设施建设、废弃荷塘修复争取资金30余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全市巾帼文明岗”优势作用,与沔渡镇长江村开展“岗村共建 助力乡村振兴”结对活动,帮助妇女回乡创业、安居乐业,共建美好乡村。
悉心呵护少年健康成长。纵深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件8人。坚持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对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7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19人。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持续开展“花季天使”预防未成年人被性侵志愿者服务宣讲活动,选派9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安全副校长,全年入校普法宣讲20余人次,覆盖800余名学生和教职工;向我县妇联执委宣讲强制报告制度,对100余名新入职教职工进行入职查询。联合县妇联、教育局制定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行动方案,建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队”,发出督促保护令15份。办理未检综合履职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通过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等多元救助帮助被害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如办理的刘某某强奸案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困难,还罹患抑郁症,已处于实质上的辍学状态。我院立即对其启动多元救助,帮助她重返校园。该案件被省检察院及省妇联作为司法救助优秀典型案例联合发布,并推荐参评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案件。
四、深耕主责主业,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着力打造刑事检察监督“优化版”。认真落实中央28号文件精神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对刑事检察活动实行全方位高质量监督。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全年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8件,侦查活动纠违40件次。如在办理杨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时,排除非法证据,进一步规范取证行为,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判决,该案件也被推荐参评省检察院优秀案件。优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件。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开展超期羁押、社区矫正、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专项检察活动,纠正一批错误执行刑罚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5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加强侦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开展对办案机关自首立功情节认定的专项核查行动、醉驾刑事立案线索专项核查行动等,核查市检察院交办的有关人员犯罪线索3件;积极融入“侦查一体化”,选派2名干警参与市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办;深化监检衔接,全年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合力营造反腐高压态势。如办理的刘某某受贿案,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着力打造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版”。以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建议”为契机,联合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在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活动中深化检律协作的工作意见》,深入拓展案源渠道,今年来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76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6.56%。加大民事诉讼支持起诉力度,办理帮助弱势群体追索赡养费、抚养费、赔偿款等民事纠纷支持起诉58件,参与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82万余元。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74.07%。其中,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办理相关案件6件,实现案结事了。如在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监督案中,我院发现一名儿童系无人抚养的“事实孤儿”,积极帮扶并督促行政机关将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保障和城市低保、接受义务教育,相关办案经验被央媒推介报道。
着力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升级版”。牢记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全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56件,实现12个办案领域全覆盖,拓宽公益诉讼检察服务范围。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4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8件。聚焦国土国财监管,办理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收回国有财产37.79万元,有力保护国有财产安全和维护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秩序。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其中办理的破坏自然保护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全市首例;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645亩,参与增殖放流鱼苗10万余尾,忠诚守护炎陵的蓝天、碧水、净土。聚焦英烈保护,发出检察建议2份,其中督促侯梯云烈士墓修缮保护案,得到遗属感谢和群众认可,有效捍卫英烈尊严荣誉和炎陵红色资源。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邀请人大代表6名、政协委员4名,人民监督员60人次参加我院检察听证、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检查等执法办案活动。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县十八届人大会议第018号代表建议,民事检察工作成绩显著,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积极参与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4名被评议的员额检察官通过履职评议,无不满意评议结果,评议案件20件,自查文件73件,对评议反馈意见问题全面整改,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落实检务信息公开要求,全年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4条,程序性案件信息286条。主动接受媒体舆论监督,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务信息300余条,始终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我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鼎力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质效还需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的实效性、影响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业务短板还需进一步补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心任务,依法能动履行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全力服务炎陵县打造“三基地”、建成“三区”的工作目标,为推动现代化新炎陵建设取得新的更大进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对标新时代党建总要求,在提升政治站位上走在前
二、围绕县域高质量发展,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善作为
三、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勇担当
四、着眼检察工作现代化,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出实招
五、聚力高素质队伍建设,在夯实发展根基上显成效
各位代表,光明在前,责任在肩。我院将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初心使命,全面依法履职,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为炎陵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推动现代化新炎陵建设取得新的更大进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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