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23-05462 发文日期:2023-12-21 成文日期:2023-12-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度第5期)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2-21 10:45
分享到

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3年度第5期)


  2023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有2批次食品抽检检验结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信息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炎陵县十都镇晓东村大陂头组5号碗(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要求

  (一)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二)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10月9日我局在收到监督抽检报告后,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主动及时整改,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我局依据《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不予立案。

  二、炎陵县十都镇晓东村碗(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要求

  (一)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二)2023年10月9日我局在收到监督抽检报告后,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主动及时整改,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我局依据《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不予立案。



  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