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农业农村局惠民惠农政策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6-15 10:23
分享到
序号政策主管部门政策项目名称政策优惠对象政策优惠标准申报流程发放频次发放时间文件依据备注
1炎陵县农业农村局“一带八基地”奖补脱贫户、县内扶贫经济组织、县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开发企业、农村种养户、农特产品营销大户为不断夯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基础,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目标,针对脱贫户、县内扶贫经济组织、县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开发企业、农村种养户、农特产品营销大户,补助标准按照每年奖补文件确定。向所在乡镇提交申请,经乡镇同意,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办理。不定期   最近发放五月《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发展“一带八基地”奖补工作的通知》(炎政办函[2020]28号)惠民惠农惠企政策目前每年都在持续开展,具体补贴奖、补标准、发放时间按照每年新下发政策文件和实际实施情况确定。
2炎陵县农业农村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从事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标准按照每年下发文件确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登入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初审上报→市州审核上报每年一次 一月份《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湘农联[2022]22号
3炎陵县农业农村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承包耕地农户按照湘政办发〔2015〕72号文件精神,补助标准按照一季105元/亩,双季175元/亩。按照承包耕地农户名单直接发放每年一次  五月份《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办发[2015]72号)
4炎陵县农业农村局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际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实际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补贴标准由农业、财政根据资金总额和面积确定。报种粮所在行政村、乡镇人民政府同意,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办理 每年一次四月份《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办发[2015]72号)
5炎陵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购置了符合条件农机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一卡通、购机合同、发票到农业农村局办理。不定期    最近发放四月《2020-2023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21]54号)
6炎陵县农业农村局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种植水稻、玉米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对各乡镇(场)种植水稻、玉米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补助种粮大户、重大技术推广等环节,根据省财政下拨的资金和补助面积,实行物化补贴。报种粮所在行政村、乡镇人民政府同意,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办理。 不定期   最近发放五月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8]121号)
7炎陵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种植户1600元/亩项目区村组申报农田水利设施项目需求,农业农村局根据资金安排情况组织项目实施。每年一次10月份《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55号)


声明:如需转载炎陵政府门户网文章,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同意,否则禁止转载。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