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炎陵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2-0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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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48号)《湖南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炎陵县严格排查识别标准,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月14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6222517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207室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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