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见习单位拟认定名单的公示(第一批)
信息来源:县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株人社发〔2020〕11号)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评估,拟对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炎陵县炎帝陵管理局”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七天(2022年1月10日—2021年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
举报电话:0731-22542808(县人社局监督电话)
炎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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