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设立炎陵县一诺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公示
信息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7-07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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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经审查,刘湘美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法定形式,拟同意设立“炎陵县一诺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学校法定代表刘湘美。许可范围:家政服务员(初级)、育婴员(初级)、导游员(初级)、客房服务员(初级)、电子商务师(初级)、中式面点师(初级)、养老护理员(初级)、中式烹调师(初级)、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初级)。公示期为2022年7月7日至7月13日,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22542808(炎陵县人社局)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