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红色教育实践基地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3-1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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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炎帝盛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炎陵县红色教育实践基地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炎帝盛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炎陵县红色教育实践基地提质改造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62225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炎陵县红色教育实践基地提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炎陵县鹿原镇塘旺村(炎帝陵风景名胜区内)

建设单位

湖南炎帝盛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株洲市炎陵县鹿原镇塘旺村(炎帝陵风景名胜区内),总占地面积约42267.04m2,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综合楼(礼堂兼展厅)、教师公寓、学生宿舍、公厕、实践楼、招待所、食堂等,面积约12584m2,景观绿化工程面积3686m2,铺装工程面积4939m2,道路工程面积12335m2以及土石方、配套服务设施、水电和景观照明灯配套附属工程;拟投资224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来源于施工场地基础开挖、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和堆砌过程。通过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洗车台、洒水降尘、加强对粉状施工材料的运输管理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机械尾气属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周围环境空气没有明显影响。装修废气属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没有明显影响。

2、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居民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运走用作农肥,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间将修建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施工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局部的,短暂的,经过合理布局、严守施工时间,采取严格管理和相应减振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可以降至可接受范围。

4、施工期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废弃涂料包装桶交生产厂家回收。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土地开挖扰动地表、损坏植被,改变土壤结构,施工过程中土方挖填及临时堆放,土石方开挖及填筑形成裸露不稳定边坡,降雨及大风时易产生水土流失;但通过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措施,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拟设置一台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处理达标后的油烟废气经食堂屋顶高排气筒排放。所以,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项目配套的公厕废水,主要为基地工作人员及实践学员生活废水,项目公厕废水依托炎帝陵寝停车场北侧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排放入东面农灌渠后入斜濑水。且项目不在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涉及乡镇饮用水取水口。所以,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噪声:本项目噪声源强为50~60dB(A),倡导实践学员文明实践学习,经过墙体阻隔、绿化降噪,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经项目内设置垃圾收集桶,定期交由交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建成将使局地景观面貌发生变化。在施工期结束后对开挖面覆土恢复植被,建筑的设计时充分考虑了与炎帝陵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的和谐,减少视觉景观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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